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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32:05 打印 字号: | |

区十一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23)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1月15日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上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院长 朱彦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营子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52件,审执结1953件,结案率90.75%,15项考核指标中有10项优于全国法院数据区间。

一、聚焦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47件220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23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4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拘役3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1件5人,收缴涉恶财产8.25万元。依法加大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案件20件;审结缅北回流人员电信诈骗案件6件10人,为受害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12件21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件2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班子成员带头走访企业,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帮助解决难题,审结买卖、租赁、担保等合同纠纷582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3件,适用简易程序1件,参加企业重整专题会议30余次,充分发挥破产援助基金作用,向1家破产管理人发放补助5000元。联合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主体救助和退出机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审结17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件,裁定终结诉讼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加强府院协调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邀请行政执法机关旁听、观摩庭审,以庭代训,以案释法,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司法建议5份。

二、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需求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依法审结涉及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民生案件160余件,追索欠薪、赡养费120余万元。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巡回审判5次,开展法院开放日、走村入社访企进校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联合区妇联举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活动5次,分批次、分类型发布典型案例13件

全面落实便民举措。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百姓身边,利用“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实现跨域立案、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10余项诉讼服务在线办理,全年网上立案283件,在线缴费574件,网上开庭108件,网上阅卷43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2964次,法庭直接立案86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配备“自助立案系统”“自助阅卷终端”“诉讼风险评估”等智能设备,全面优化“线上+线下”综合便民服务。

司法护航绿色生态。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59件100人,追缴违法所得340余万元,判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9.94万元。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理念,作出从业禁止判决,建立修复基地,回访补植补种地块2次,引导和规范被告人补植复绿后,以碳汇折抵生态服务功能损失8.8万元。高效解决环境资源专业问题,全省范围内首次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并以裁定终结方式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签署环境资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1篇典型案例入选河北高院非法占用农用地典型案例,1篇调研文章获“塞罕坝杯”环境与资源司法保护主题征文二等奖。

三、坚持能动履职,推动提质增效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落实“有信必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43人,化解省巡交办信访案件6件。增强解纷力量,依托“冀时调”平台,综合运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诉前分流案件85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80.96%。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全面落实阅核机制,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全年纳入监管38件,把好案件质量关。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全年办案2102件,占案件总数89.91%,全部15项考核指标均处于法院系统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的合理区间内。开展常规评查、重点评查等活动,审判委员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1次18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133件,执结95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982.72万元,执行完毕率45.03%。着力提升执行规范,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开展集中执行、交叉执行、“紫塞利剑”专项执行行动8次,传唤、拘传被执行人20人,执结案件28件,执行到位金额72.78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人,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72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次,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实效。

四、坚持固本强基,加强自身建设

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邀请区纪委监委、区直机关工委等部门专家开展政治培训3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接受市委提级巡察、政治督察2次。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5次,开展节前廉政集体谈话4次。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一网两微”发布信息627篇,被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河北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采用稿件54篇。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学习培训,组织业务能力培训30余次。强化岗位锻炼,参加全省裁判文书、案例评选、全市司法警察大比武活动。强化综合能力,1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奖励,8篇调研文章在省级获奖刊载,1篇案例入选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化解典型案例,1篇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市精品综治类司法建议,线上发布“营法说”系列普法视频13期。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审议、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座谈、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5次20人。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31件,调阅卷宗869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4件,直播、录播庭审122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158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如精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举措还不够丰富、成效有待提升;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司法作风问题突出,法院队伍建设仍需提升;个别干警司法能力不强,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等问题,办案综合效果有待提高;执行规范化、执行宣传等方面还存在落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满意度。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固树立“一切工作靠党建引领”的鲜明导向,坚持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通过党建+政治建设,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落实政治铸魂举措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全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以“五学联动机制”为基础,通过行家请进来、干警走出去、专家授课、骨干讲课、干警学习”的形式,开展规范化、常态化学习培训、研讨交流、主题党日活动,充分激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区法院正确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通过党建+服务大局,进一步保障经济强区建设。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军营、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专项活动,宣传法律政策,收集意见建议,为政府分忧,为人民解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保障。紧盯各领域各行业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加强风险源头防控,落实“有信必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事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管辖优势,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亮点,发挥巡回审判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党建共建+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通过党建+审判执行,进一步提升审执质效。强化案件管理,采取通报分析、研判交流、后进表态、评查整改等方式,紧盯案件办理关键环节,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效率与效果。强化机制管理,优化立审执访衔接机制,打造全员关注、全程监督、全面统筹的一体化治理格局。强化业务管理,班子成员带头讲课、示范开庭、示范裁判,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带动干警争先进位,掀起“练硬功、强技能、展成果”的浓厚氛围

四是通过党建+为民司法,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12368、执行、法庭三点发力抓促。以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答复为抓手,打造及时接听、回拨、分类答疑、及时转办、答复、定时回访等诉讼服务闭环模式,结合“有信必复”,落实院庭长接访制度,化纠纷于前端。以规范执行行为、善意文明执行、集中强制执行为抓手,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3+X”工作机制,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五是通过党建+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过硬铁军。把党性原则作为确定干部人选的首要标准,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选拔任用标准,通过清单管理、典型示范、述职考核、调研督查等方式传递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焕发队伍内生动力与活力。全年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日常评查,将评查结果运用于年底评先评优及绩效考核,促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振区法院队伍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惟行惟勤,区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和工作业绩,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强区、幸福鹰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名词解释

 

补植复绿后,以碳汇折抵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即用生态手段减少温室气体浓度。被告人在进行补植复绿后,可以通过“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弥补破坏至修复完成期间的生态价值损失,确保生态修复。

“四类案件”: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试行)》第四条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具备以下情形案件属于“四类案件”。(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或者法官遇到干预过问情形的案件。

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中,聘请生态科学领域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的司法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并对相关诉讼活动开展监督,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的制度。

15项考核指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24)207号】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在向本辖区法院发布指标数据时,只区分是否进入合理区间,不进行排名。15项考核指标对基层法院进行考核,包括案-件比、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首执案件终本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调解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案访比、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区法院15项考核指标均位于合理区间内,10项考核指标优于合理区间(申诉申请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首执案件终本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调解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案访比、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执行完毕率)。

五学联动机制:通过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党组引领示范学;强化党总支的引导作用,做到监督指导学;线上线下齐发力,做到多种形式学;抓住40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占全院人数52%的这一关键群体,开展青年小组灵活学;不论党员群众,不落一人,做到全员覆盖共同学。

“1+3+X”工作机制:即:“1”,以一名具有“权威”的调解人或一个调解团队为召集人和调解主力牵头调解本地矛盾纠纷。“3”,整合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专业力量,各自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优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X”,广泛吸纳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村支书等威望较高号召力强、群众信服的乡贤,组成具有“一技之长”的机动人员调解团队,发现矛盾纠纷由召集人召集三方面力量对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责任编辑:营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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