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营子人民法庭法官主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该矛盾的成功化解,既理顺了当事人之间的家庭纠纷,又维系了亲情联系,能动履职让司法为民可触、可感、可见。
李某与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二名子女。1999年,于某母亲去世,留有一处房产。2023年,于某去世,于某的两个兄弟姐妹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房产,将份额赠与李某。但李某与其二名子女在处置房产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营子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考虑到此案涉及家事纠纷,采取调解的方式更容易维系亲情,社会效果更好。因李某年事已高,且正生病住院,委托律师诉讼后其一直未到庭,为充分了解当事人意愿,从根本上消除矛盾,营子人民法庭法官决定亲自奔赴医院上门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对老人李某的病情进行了询问,充分了解了老人的日常需求及房产分配意愿,满怀的关切和温暖让李某为之动容,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开端。随后法官耐心地给当事人解释其合法权益,解答其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在了解了老人的调解意愿后又联系到两名子女,从情、理、法三方面劝说二位子女换位思考,消除其敌对情绪,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营子区人民法院将牢牢坚持能动司法,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人民法庭纠纷化解“桥头堡”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