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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能动司法贯穿环资审判全过程“司法建议+送法入村+管护令”扣好环资审判每一粒纽扣
把能动司法贯穿环资审判全过程“司法建议+送法入村+管护令”扣好环资审判每一粒纽扣
  发布时间:2023-12-18 10:57: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被告人刘某等因非法剥取、出售、收购黄檗树皮等行为,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在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公开宣判。营子法院在宣判同时向被告人发出管护令,并分别向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到案发地所在村以设置普法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环资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黄檗(bò),别名“黄柏”,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药用价值。但有些群众对黄檗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缺乏认知,且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利益不惜大量剥取黄檗树皮出售,严重破坏了国家野生植物资源,部分中药材市场经营户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出售黄檗树皮,导致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类犯罪时有发生,形成恶性循环。

为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引领作用,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和预防此类刑事案件发生,营子法院分别向林业和草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林业和草原局强化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资质,监管行业准入,加大排查力度,铲除犯罪土壤,加强法治宣传,鼓励群众举报。

同时,为更全面的助力生态保护,最大限度做好环境资源类犯罪源头治理工作,公开宣判后,营子法院与被告人所在村镇取得联系,以送法入乡村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并设立普法宣传栏,进一步宣传国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并告诫当地群众,切勿触碰法律底线,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三被告人还自行制作并佩戴了“环境保护志愿者”绶带,环境资源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的决心从意识初步践行到了行动上。

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营子法院把“抓前端、治未病”的能动司法理念贯穿环资审判全过程,逐步实现严厉惩治、判后修复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的环资审判新格局,并进一步拓宽审判职能,延伸服务思路,加强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扣好每一粒纽扣的形式衔接环境资源保护各环节,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杜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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