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司法权威。8月17日清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在市中院党组书记蔺静下达“行动开始”指令后,营子法院两个执行实施组33人,在聂国智院长的指挥下奔赴执行现场。
营子法院提前对本次活动作出周密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监督人员、媒体记者和备案开锁公司等全程参与监督执行。
行动当天,共出动警车8辆,拘传3人,传唤到院5人,搜查3处,搜查到现金、银行卡、手表等财物,扣押车辆1辆,强制开锁1次,执行完毕案件7件,执行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50余万元。公开宣判了被告人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案,被执行人曹某某在被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万元后仍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行为,向他人支付工程款6.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通过以上搜查、拘传、和解、刑事处罚等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威慑态势,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合力,彰显出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