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营子区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营子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金伍,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慧,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庭长李志鹏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由营子区法院新闻发言人赵一明主持。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相关部门、各镇及区融媒体中心共15家单位24名代表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营子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金伍介绍了营子区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成立情况,同时通报了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以营子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情况发布为切入点,从搭建平台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创新举措激发环境资源审判动能、培树案例量化环境资源审判效能三方面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的着力点,并通过树牢理念、强化保障、统筹职能等方面对营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发布。
营子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东慧答记者问,回答了碳汇损失补偿情节在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中的适用情况、环资审判中管护令的意义及其所体现的环资审判理念,并对营子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打造“专业审判+公众参与”的环资审判模式进行了介绍。
营子区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庭长李志鹏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涵盖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刑事案件及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体现了鲜明的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不仅贴近生活,还具有较强的警示性。
发布会后,区人大法工委主任潘越、区政协社法委主任刘金柱接受记者采访,他们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表看法,提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建议,并表示希望营子法院持续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品牌,深化区域协同治理,开展多形式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