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慎用强制护企惠民 执行和解力促双赢
慎用强制护企惠民 执行和解力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3-07-27 10:14:28 打印 字号: | |

(秦传升)日前,营子区法院执行局白明玉法官慎用强制措施,力促执行案件实际执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挽回损失,又最大限度保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等四人与被执行人承德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房屋拆迁问题起了纷争,2023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子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限期履行义务,但为维护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没有贸然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因双方矛盾较深情绪对立等原因,迟迟未能履行案款。白明玉法官多次前往承德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督促履行告知书,对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用心、用情与当事人沟通,倾力化解案件,最终被执行人答应履行金钱给付义务。7月18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等四人与被执行人承德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营子区法院签下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十年纠纷当事人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握手言和,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营子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涉企业执行案件中充分履行执行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杜淼
联系我们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