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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法 · 三个一】承揽合同引纠纷 特邀调解促和谐
【营法 · 三个一】承揽合同引纠纷 特邀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7-03 08:59:53 打印 字号: | |

(秦传升)近日,营子区法院营子法庭特邀调解员孟繁荣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低”成本解决了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15月,原告围场县某门窗制作有限公司与被告兴隆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窗户制作安装协议。原告按照协议完成了门窗的制作安装,但8万余元安装费用至今没有拿到手。

营子法庭特邀调解员孟繁荣接到该案委派调解后,经过深入了解,得知围场县某门窗制作有限公司多次索要安装费未果,身后是数十个农民工兄弟,门窗安装款有欠缺,农民工工资就相应少了。特邀调解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定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特邀调解员多次不厌其烦地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普法析理,向双方分析证据的效力和法律规定,并向兴隆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案件圆满解决后,围场县某门窗制作有限公司负责人感动地说:从公司到法院一个来回,多半天就过去了,本来还以为得跑几趟呢,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事情解决了,感谢您不厌其烦地做工作,感谢法院的‘三个一’工作机制给我们带来了便利。

下一步,营子区法院将持续推进“三个一”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重从源头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全面提升人民法庭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秦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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