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洪涛一行到营子区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营子区委书记杨志勇,区委常委、政法书记马建利等参加调研,承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一,营子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国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会议室、调解室等办公办案区域,观看营子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宣传片,详细了解营子区法院自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的主要工作和经验成效。曹洪涛专委对营子区法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予以肯定,就做好下一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他强调,党的二十大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深刻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资源保护大格局,形成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三要严格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做好重点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突出对燕山地区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