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形象。3月20日,营子法院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敦促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提供执行线索。截至3月22日,主动履行义务2人,兑付执行案款4.9万元。
3月22日凌晨6时,营子法院开始开展“营春集执”专项活动。重点针对涉民生、涉春耕、涉企业经营环境等案件,加大办理力度,秉持善意文明规范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方式,因案施策,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媒介曝光、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日,共出动警力15名,警车5辆,奔赴执行现场5处,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78.99万元。此次行动营造了强大的威慑声势,向社会公众传递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打响春季执行攻坚的第一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