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子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三个一”工作机制化解纠纷的速度。
2022年6月,孙某某因工程施工,向孟某某租借了施工机械等物料,协商租赁费用3000元。工程结束后,经多次催要租赁费用,孙某某拒不给付,孟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寿王坟法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只有一段催要租赁费的通话记录。办案法官考虑该案虽然案情比较简单、标的较小,但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加剧双方的矛盾纠纷,为快速解决纠纷,寿王坟法庭通过诉前委派的方式,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中,特邀调解员充分利用多年的调解经验,向孙某某释法明理,释明双方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在经过耐心释法和多次调解后,孙某某承认与孟某某存在租赁合同的事实,在组织双方确认账目金额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营子区法院全面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探索高效解纷方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