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营子法院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必要性和积极性,我感触很深,法官把当事人放在心上,真心解决老百姓的诉求,两起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真是谢您了。”这是我院近期实质性化解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代理律师在案结事了后对营子区法院办案法官的的衷心肯定。
牛某某诉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交还土地案和牛某某诉兴隆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两起案件,为营子区法院移送管辖案件。经查,这两起案件是由同一事件引起的相关联行政案件,涉及三方当事人,案情复杂,且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较大,处理不当极易导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还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相关诉讼。
承办法官积极与原被告沟通,以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为目的,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理清案件来龙去脉,抽丝剥茧,直达案件矛盾的源头。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不断的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清“法理”,讲明“事理”,分析事件起因,评析法律后果。最终,在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了诉讼,两起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两起行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不仅解决了行政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和实体权益,更是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了府院之间的良性交流。今后,营子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行政诉讼相对人诉讼保护,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贡献发法院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