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营子区人大主任王军在营子区法院工作简报上作批示,充分肯定法院在“一校一法官”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勉励法院“一校一法官”工作再上台阶。
“一校一法官”工作开展以来,营子区法院法官(法官助理)已在辖区所有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均已举办法治讲座,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律法规,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同时,邀请同学们到区法院旁听庭审,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截止日前,营子区法院已在全区7所学校举行普法宣传活动13次,相关新闻被最高人民法院天平阳光平台、河北省冀云平台、河北新闻网、河北法制报、河北法制网、承德日报等多家权威媒体刊发、转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闻听此讯,王军主任批示:“区法院‘一校一法官’工作有抓手、形式有创新、落实有成效,在维护校园安全中展现了担当作为。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开展好此项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