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一村(社区、校)一法官”工作机制,近日,营子区法院寿王坟人民法庭为辖区社区(村)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结束后,寿王坟人民法庭庭长刘永祥与村委班子、特邀调解员就当前基层调解组织运行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社区(村)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并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
今后,营子区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法庭的司法职能,做好“三个一”工作。一是加强《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与社区(村)的协调配合,将特邀调解员录入冀时调平台,利用特约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和突出矛盾全力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提升送法上门服务水平,将网上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系列司法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辖区经济窘迫、出行困难等不便到法院的特殊群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暖心便捷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