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营子区法院召开2021年度第十次审判委员会,营子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岳应邀列席。会议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国智主持。
会上,区法院承办法官对提交讨论的案件案情、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处理意见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汇报说明。鉴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李岳检察长就检察机关指控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说明。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充分听取检察机关情况说明后,围绕争议焦点依次对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进行了集中表决。
聂国智院长对李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他指出,营子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检两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此举有利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强化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对加强区法院的审委会建设、提高重大案件的办理质量、提升法院审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将检察长列席制度与审判委员会改革有机结合,使审判委员会成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的重要平台,共同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齐心协力为营子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