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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审案,共筑司法利剑
“法检两长”同庭审案,共筑司法利剑
  发布时间:2021-12-02 08:45:10 打印 字号: | |

12月1日,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由营子区法院院长聂国智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营子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岳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过程仅用10余分钟,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前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务,是区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起的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也标志着“法检两长”开庭审理案件将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秦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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