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营子区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邀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国星列席指导。
会上,各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交流发言,讨论表决了区法院党组《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分工意见》。随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国星对大家的发言进行点评,李国星书记对本次专题党组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法院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法院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标准要严。法院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具体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传导到位,监督问责到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要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任务要覆盖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要准确把握“全面”的深刻涵义,认真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法院工作相互融合,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党内监督。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要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逐级传导下去,确保上下贯通、层层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抗在肩上。